资助政策
当前位置:首页  资助政策
关于2017年校内各单位勤工助学岗位预算申报的通知
发布人:邱冬青  发布时间:2016-12-27   浏览次数:579

各单位:

为更好利用我校校内助学资源,做好2017年校内勤工助学岗位管理工作,根据《哈尔滨工业大学勤工助学管理办法》(校学工发〔2008193号)要求及2017年校内勤工助学岗位管理计划,现通知各院(部)及校内设岗单位申报2017年校内勤工助学岗位预算。具体通知如下:

一、预算年度

各院(部)及设岗单位以2016年岗位使用情况及2017年工作计划为依据,结合本单位实际工作需要,申报2017年校内勤工助学岗位预算,并填写《哈尔滨工业大学2017年校内勤工助学岗位预算申报表》(附件1)。

二、预算内容

岗位预算中需明确岗位职责、岗位数量、岗位时间、岗位薪酬标准等信息,并由岗位负责人及本单位主管领导签字确认。

三、预算标准:

1、岗位分类:校内勤工助学岗位分为院(部)学生工作助理岗位、机关部门办公助理岗位、后勤服务岗位三类。

2、薪酬标准:学生工作助理、机关部门办公助理岗位一般按月计酬。每月薪酬300元,特殊岗位除外;后勤服务岗位按月或按时计酬,按月每月薪酬300元,按时计酬每小时8元,因工作性质特殊,需提高薪酬的请在预算申报中特殊说明,经审核后方可实行。

3、岗位数量:各院(部)申报学生工作助理岗位原则上依据本院(部)本科生人数300:1设置,本科生人数不足1000人的学院可按4个岗位申报,因特殊原因需增加岗位的可特殊申请;机关部门办公助理根据工作实际设立岗位;后勤服务岗位由具体设岗部门根据实际工作量折合工时,以工时薪酬总量核算岗位数量。

四、注意事项

2017年预算申报岗位较2016年预算申报岗位有变化的,需填写《哈尔滨工业大学勤工助学岗位变更说明》(附件2),经主管领导签字审核。对于未提交说明而擅自增加岗位的,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将不予支付其岗位报酬。

各院(部)及设岗单位于201713日前将本单位2017年校内勤工助学岗位预算申报(见附件1)纸质版报送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电子版发至qiudq@hit.edu.cn

联系人:邱冬青

电话:8641814186402641

  

  

附件:

附件1、《哈尔滨工业大学2017年校内勤工助学设岗预算申报表》.doc

附件2、《哈尔滨工业大学勤工助学岗位变更说明》.doc

附件3、《哈尔滨工业大学勤工助学岗位劳务费发放表》.doc

附件4、《财务酬金录入表单》.xls

  

  

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201612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