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部):
为进一步为规范学生资助管理,落实好学生资助政策,规范学生资助管理制度与政策执行,提高资助管理人员责任意识、规矩意识、服务意识与业务能力,提升学生资助规范化管理水平。学校决定对各学院开展资助工作督导,抽查学院资助工作开展情况。现就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督导检查内容
(一)规范管理制度
加强对各学院制定的学生资助政策的管理,纠正与国家资助政策规定不一致的管理制度,重点清理附加额外受助条件、降低资助标准、改变资助用途、伤害受助学生心理等缩水变形的制度规定;规范学生资助档案的收集、整理、保管、使用与销毁等工作。
(二)规范资助程序
加强资助政策和资助工作流程的规范,确保符合条件学生申请资助的权利;督导加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明确认定标准和资助档次;合理确定公示方式与内容,既要防止暗箱操作、人情资助等现象,又要保护受助学生尊严;明确奖助学金发放时限、标准与方式,重点督导资助资金晚发、扣发、不按照规定方式发放等问题。
(三)规范信息管理
检查各学院重点学籍注册、转学、休学、毕业等信息维护不及时、不完整、不真实等问题;明确学校资助工作信息系统应用与管理责任,重点解决各级各类资助信息填报不及时、不完整、不真实以及审核不及时、把关不严等问题;加强资助信息安全管理,防止资助信息泄露现象发生。
(四)规范队伍建设
检查各学院资助工作人员配备情况,加强资助队伍建设,开展资助业务培训,确保资助工作人员,提高资助管理人员责任意识、规矩意识、服务意识与业务能力。
二、督导工作安排
(一)自查自纠
各学院开展学生资助工作自查自纠,做到全覆盖。自查自纠内容包括:是否按资助政策文件要求制定了具体实施细则或管理办法、已制定的细则或办法是否符合国家及学校相关政策规定;受助资格和审批流程是否规范、资金发放标准是否合规、资金发放是否及时、档案留存是否完整、资助系统数据填报是否及时准确完整真实、资助信息是否安全、人员配备是否到位。
(二)重点抽查
各学院自查自纠后,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组织人员开展抽取学院开展资助工作情况督导检查工作。
(三)督导反馈
学生资助管理中心根据各学院资助开展情况,及时向学院反馈资助工作问题。各学院要及时纠正,认真总结。对于资助工作中出现不规范行为并造成严重工作失误的,将报送学校,进行通报追责。
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2018年3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