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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7年度宝钢教育奖优秀学生奖评选工作的通知
发布人:邱冬青  发布时间:2017-09-12   浏览次数:26
各学院:
为规范宝钢奖学金的设置与管理,按时开展宝钢奖学金申报和评选工作,现将2017年度宝钢优秀学生奖评选事宜通知如下:
一、奖励对象
宝钢优秀学生奖申报对象主要为在籍的本科生、研究生。
宝钢优秀学生特等奖提名人从宝钢优秀学生奖中产生,经学校评审提名,参与宝钢教育基金会组织的全国评选。
二、奖励标准
宝钢优秀学生奖:金额为10000元/人,2017年学校可推荐6名,学校从中择优推荐宝钢优秀学生特等奖提名人1人,最终由宝钢教育基金会宝钢教育奖评审委员会评审确定名单,宝钢优秀学生特等奖奖学金为20000元/人。
三、申报及评选条件
1、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模范遵守国家法律和校纪校规,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质和行为习惯,诚实守信。
2、勤奋学习,成绩优秀,具有一定的学习能力、创新能力、动手能力、灵活运用知识能力、口头与书面语言表达能力(简称五种能力);研究生还应具有较强的科研能力,并取得一定的优秀研究成果。
3、尊重师长,友爱同学,乐于助人,积极参加社会实践和公益活动,能承担社会工作,具有团结协作精神。
4、积极参加体育锻炼,身心健康,乐观进取。
四、奖学金申请、评审程序
1、学生本人对照奖学金评选条件,登陆学工系统(网址:http://xg.hit.edu.cn/)填写申报信息,《评审表》中“主要事迹”一栏应具体生动、简明扼要、实事求是地介绍在校期间所取得的成绩。学生事迹应介绍学生在德、智、体、美、劳诸方面,特别是入校后在“五种能力”方面的现实表现。
2、学院对提出奖学金申请的学生进行材料审核和评议,在学工系统中审核,择优1名候选学生推荐至学工处。
3、学工处将申报材料整理汇总,组织进行校级评审,最终确定宝钢优秀学生奖及宝钢优秀学生特等奖推荐名单后公示,公示无疑义后,由学院在宝钢教育基金会网站进行网上申报,学校审核后报送宝钢教育奖评审工作委员会。
4、宝钢教育奖评审工作委员会召开评审工作会议,最终确定获奖名单。
五、评选及时间要求
1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严格掌握评选标准,严格遵守评审程序和时间节点,采取自下而上,上下结合的方式进行。
2评选中要注重申报人的思想政治素质,全面衡量申报人的各方面表现。在此基础上:对申报学生要侧重对其“五种能力”以及自我养成意识的考核。
3请各学院于9月20日17:00之前完成系统审核,并将所推荐学生个人展示PPT(限时3分钟)报送至changkuanhit@163.com,逾期不报视为放弃参评。
4、学工处将于9月20日后组织评审后公布学校评选结果。
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2017年9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