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部):
根据教育部全国学生资助管理中心《2017年国家开发银行国家助学贷款工作指引》(〔2017〕21号)的通知要求,为进一步做好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管理工作,坚持“应助尽助”,丰富服务手段,提升工作成效,现就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续贷工作
1.学生填写续贷声明
各学院根据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贷款学生名单组织有续贷意向的在校生,登录学生在线服务系统(www.csls.cdb.com.cn)中填写续贷声明,总结、陈述其上一学年的思想和学习进步情况。
系统操作方法:学生登录国家开发银行学生在线服务系统,在“贷款申请”功能中提出续贷申请并填写续贷声明,总结、陈述一年来的思想和学习进步情况,学生填写完成并提交。
2.完成审核工作
学工处登录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系统查看续贷声明内容,填写审核意见。对内容不实或不符合要求的续贷声明,退回学生重新填写后再次审核。
二、贷款确认工作
1.学生填写毕业生确认表
各学院根据生源地贷款毕业生汇总名单,通知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毕业生登录国家开发银行学生在线服务网站(www.csls.cdb.com.cn),进入“学生在线服务系统(生源地)”页面,登陆学生在线服务系统,核实完善本人相关信息。如无错误,点“确认申请”即可完成申请;如信息有错误或需更新信息,可到“个人信息变更”中先修改,然后回到该页面完成申请。要求内容详实、准确、全面,并打印、签字。
2.学院审核
各学院要根据毕业生列表以及《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助学贷款毕业确认表》,核实学生各项信息,保证学生信息准确、详细。
3.复核学生申请完成确认
学工处对学生贷款确认申请进行复核,复核成功后,准予学生毕业。
三、时间要求
请各院(部)及时下发通知并督促学生在6月15日前完成续贷声明申请及确认工作。并于6月16日前将《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助学贷款毕业确认表》打印版报送学工处。
联系人:金杉杉电话:86418141 8640264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