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部):
为深入实施精准扶贫、精准资助,确保建档立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顺利完成学业,根据黑龙江省《关于切实做好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学生学生精准资助、确保顺利完成学业的通知》(黑教人函〔2017〕263)要求,现就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建立建档立卡学生档案
各学院(部)要对建档立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进行全面排查、统计并登记造册,建立档案,为开展资助提供依据。对建档立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享受资助进行跟踪,确保其获得有效资助,完成学业。所有建档立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必须将其建档立卡扶贫手册清晰扫描件或者复印件交由学院审核、留存。
二、建立精准帮扶管理机制
各学院(部)要综合分析评估在校期间学生的平均消费标准,对建档立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实行动态管理,加强对学生的思想政治教育。如果建档立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存在经常性或者习惯性过度消费,奢侈消费情况,各学院(部)应对其展开调查并报告学校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由学校函询学生户籍所在地扶贫部门,全面核实建档立卡贫困家庭真实性,进行精准识别。
三、确保国家资助政策落实到位
各学院(部)要让建档立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充分了解国家助学贷款、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等国家资助政策,保证建档立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优先申请相关资助项目。
四、建立完善资助机制
各学院(部)要对建档立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实行“一对一”结对帮扶机制,通过提供学院助学金、生活困难补助、勤工助学岗位等多渠道解决国家学校政策以外的帮扶资助,保证其完成学业。
五、各学院(部)组织填写《黑龙江省建档立卡家庭学生档案》(附件1)和《黑龙江普通高校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学生2016-2017学年消费信息汇总表》(附件2),并于2017年6月9号前将建档档案复印件和信息汇总表电子版报送至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联系人:张勇
联系电话:86418141
联系邮箱:zhyong@hit.edu.cn
附件:附件1.黑龙江省建档立卡家庭学生档案.doc
附件2.黑龙江普通高校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学生2016-2017学年消费信息汇总表.xls
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2017年5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