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单位:
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人事教育司通知要求和《工信创新创业奖学金管理办法》的规定,现就启动哈尔滨工业大学2016年工信创新创业奖学金评选工作及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奖励范围及名额
奖学金的奖励对象为全日制在校本科生、研究生。以团队或个人进行申报。团队人数原则上不超过10人。
创新奖学金一等奖评选10名,每名奖励3万元;二等奖评选20名,每名奖励2万元;三等奖评选30名,每名奖励1万元。学校推选一等奖中2名参与特等奖评审,入选可获奖励6万元。
创业奖学金一等奖评选10名,每名奖励6万元,二等奖10名,每名奖励4万元。学校推选一等奖中2名参与特等奖评审,入选可获奖励10万元。
二. 奖励办法
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布获奖名单,并组织召开颁奖大会。
三. 评选条件
(一)基本条件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
2.勤奋学习、善于思考、积极实践、勇于创新,成绩突出;
3.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严于自律、诚实守信、品格高尚,积极投身社会实践、志愿服务及和谐校园建设;
4.未受学校纪律处分。
(二)具体条件
1.创新奖学金
具有较强的科研能力,科研成绩显著,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2.创业奖学金
具有创新创业精神、较强的市场开拓能力和经营管理水平,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创业项目创意新颖、市场前景良好;参加高水平创业竞赛,成绩优异;独立或合伙注册公司或在高校创业孵化园、科技园创业;创业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技术政策,技术含量较高,创新性较强;产品或服务项目有较强的市场竞争力,有较好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四. 评选程序
(一)各单位组织个人申报。申报者填写申报表格,送交所在单位初审签署意见后报学校奖学金领导小组。
(二)学校奖学金领导小组委托相关部门审查后组织评审,确定获奖等级,并公示结果。
(三)评审结果报学校奖学金领导小组审批。
(四)学校奖学金领导小组办公室上报工业和信息化部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
五. 时间安排
学校材料申报:2016年12月12日—12月20日
学校组织评审:2016年12月21日—12月31日
学校名单公示:2017年1月14日前
特等奖评审和公示:2017年2月底前
颁奖仪式:2017年3月
六. 其他
请各单位于12月20日11:30前统一报送电子版附件1、附件2及2000字申报事迹材料。
工信创新创业奖学金领导小组
2016年12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