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为规范宝钢奖学金的设置与管理,按时开展宝钢奖学金申报和评选工作,现将2016年度宝钢优秀学生奖评选事宜通知如下:
一、奖励对象
宝钢优秀学生奖申报对象主要为在籍的本科生、研究生.
宝钢优秀学生特等奖提名人从宝钢优秀学生奖中产生,经学校评审提名,参与宝钢教育基金会组织的全国评选。
二、奖励标准
宝钢优秀学生奖:金额为10000元/人,2016年学校可推荐6名,学校从中择优推荐宝钢优秀学生特等奖提名人1人,最终由宝钢教育基金会宝钢教育奖评审委员会评审确定名单,宝钢优秀学生特等奖奖学金为20000元/人。
三、申报及评选条件
1、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模范遵守国家法律和校纪校规,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质和行为习惯,诚实守信。
2、勤奋学习,成绩优秀,具有一定的学习能力、创新能力、动手能力、灵活运用知识能力、口头与书面语言表达能力(简称五种能力);研究生还应具有较强的科研能力,并取得一定的优秀研究成果。
3、尊重师长,友爱同学,乐于助人,积极参加社会实践和公益活动,能承担社会工作,具有团结协作精神。
4、积极参加体育锻炼,身心健康,乐观进取。
四、奖学金申请、评审程序
1.学生本人对照奖学金评选条件,提交宝钢教育基金优秀学生(特等)奖评审表(附件1)。《评审表》中“主要事迹”一栏应具体生动、简明扼要、实事求是地介绍候选学生在校期间所取得的成绩。学生事迹应介绍学生在德、智、体、美、劳诸方面,特别是入校后在“五种能力”方面的现实表现,院系对提出奖学金申请的学生进行材料审核和评议,如实填写学院综合评价意见,最多推荐1名学生,填写附件2报送学工处。
2.学工处将申报材料整理汇总,组织相关部门进行校级评审,最终确定宝钢优秀学生奖及宝钢优秀学生特等奖推荐名单后公示,公示后无疑义,学生本人再进行网上申报,学校审核后报送宝钢教育奖评审工作委员会。
3.宝钢教育奖评审工作委员会召开评审工作会议,最终确定获奖名单。
五、评选及时间要求
1、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严格掌握评选标准,严格遵守评审程序和时间节点,采取自下而上,上下结合的方式进行。
2、评选中要注重申报人的思想政治素质,全面衡量申报人的各方面表现。在此基础上:对申报学生要侧重对其“五种能力”以及自我养成意识的考核。
3、请各学院于9月20日17:00之前将相关材料(只需电子版)报送至changkuanhit@163.com,逾期不报视为放弃参评。报送材料包括:(1)宝钢教育基金优秀学生(特等)奖《评审表》(附件1);(2)宝钢奖学金推荐学生名单汇总表(附件2);(3)个人展示PPT(限时3分钟)。 4、学工处将于9月20日后组织评审后公布学校评选结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