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勤工助学工作流程及相关要点
发布人:邱冬青  发布时间:2015-05-21   浏览次数:2179

勤工助学活动是指学生在学校的组织下利用课余时间,通过劳动取得合法报酬,用于改善学习和生活条件的社会实践活动。勤工助学是学校学生资助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提高学生综合素质和资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有效途径。根据教育部、财政部(教财[2007]7号)《高等学校勤工助学管理办法》文件精神,我校2008年制定了《哈尔滨工业大学勤工助学管理办法》,对我校的勤工助学工作加以规范,根据此办法要求我校的勤工助学工作分为有偿型岗位和无偿型岗位。现将我校勤工助学工作的办理流程及相关要点介绍如下:

  

校内有偿助学岗位:

校内有偿助学岗位指校内学院及职能部处根据自身工作需要而设立的适合学生从事,有利于学生成长的有偿型的助学岗位,包括院系学工助理、部分机关办公助理、后勤管理助理等岗位。

申请流程:拟设岗单位根据本单位工作需要,向学工处提出设岗申请,填写《哈尔滨工业大学有偿助学岗位申请表》,其中说明设岗理由,岗位工作内容,工作时间及工资标准等问题,并由单位部门主管领导签字。学工处根据岗位申请及实际情况予以审批。岗位通过审批后由设岗单位在网上公开招聘学生。

学生要求:校内有偿岗位聘用学生(除特殊岗位外)应为我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学生根据自身需求及自身条件,在不影响学业的前提下,向设岗单位提出申请,经应聘后上岗工作。

岗前培训:设岗单位应在学生上岗前根据设岗工作内容结合学生情况对学生进行必要的岗前培训,以使学生熟悉工作内容,符合上岗要求。

学生工作:学生正式上岗工作后,应遵守岗位职责,完成工作内容,遵守学校的相关规定。

工作量核算及工资申报:设岗单位每月15日前根据学生工作情况对学生进行考核,并核算工资,填写《哈尔滨工业大学有偿型勤工助学岗位劳务费发放表》并报送学工处助学办公室。工资核算分为按月或按时,每月工资最高不得超过300,按时每小时不低于8/小时。报送后经学工处审核无误录入校财务系统,每月28日打入学生补助卡中。

  

校内无偿助学岗位:

校内无偿助学岗位指校内学院及职能部处根据自身工作需要而设立的适合学生从事,有利于学生成长,社会实践性质、无偿型的助学岗位。包括学工工作协理员等。

申请流程:拟设岗单位根据本单位工作需要,向学工处提出设岗申请,填写岗位申请表,说明设岗理由,岗位工作内容,并由单位部门主管领导签字。学工处根据岗位申请及实际情况予以审批。岗位通过审批后由设岗单位在网上公开招聘学生。

学生要求:校内无偿岗位聘用学生为我校在读学生中有意于参与社会实践锻炼自我的所有学生,学生根据自身需求及自身条件,在不影响学业的前提下,向设岗单位提出申请,经应聘后上岗工作。

岗前培训:设岗单位应在学生上岗前根据设岗工作内容及社会实践要求,结合学生情况对学生进行必要的岗前培训,以使学生熟悉工作内容,符合上岗要求。

学生工作:学生正式上岗工作后,应遵守岗位职责,完成工作内容,遵守学校的相关规定,积极参与岗位组织的相关社会实践活动。

考核及奖励:无偿型岗位设岗单位在学生完成工作内容后,应根据学生工作情况在美学期末对学生进行评价,对工作优秀者由学工处及设岗单位对学生颁发社会实践优秀证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