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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2022年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现场办理通知
发布人:邱冬青  发布时间:2021-11-05   浏览次数:10



各学院(部):

根据校学资字【202111号《关于开展2021-2022年度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工作的通知》要求,我校各学院(部)已完成2021-2022学年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学工系统线上申报工作。

经与中国银行哈尔滨开发区支行协商,决定从118日至17日为申请2020-2021学年度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的学生进行贷款现场办理工作。

为落实2021年关于国家助学贷款的新要求,对2021-2022学年度国家助学贷款额度进行了调整:本科生一年内贷款额度上限从原8000/年调整至12000/年,研究生一年内贷款额度从原12000/年调整至16000/年。故2021年新申请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学生(新发贷款)及本学制段内往年已申请过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的学生(续发贷款),均需要重新签署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合同。

同时针对2021年校内疫情防控要求,哈市各校区内学生不可随意流动,故对2021年申报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的所有学生根据校区、学院的区分分流办理,具体办理时间、地点、对应学院(部)及办理材料通知如下。

一、办理时间、地点及对应学院(部)

1.118日周一下午1330—土木楼302(建筑)。

2.119日周二下午1330—一校区活动中心506(仪器、电气、电信、物理)。

3.1110日周三下午1330—二校区B41(基础学部)。

4.1111日周四下午1330—二校区B22(土木、交通、环境)。

5.1115日周一下午1330—一校区活动中心506(航天、化工)。

6.1116日周二下午1330—一校区活动中心506(机电、计算学部、生命、外语)。

7.1117日周三下午1330—一校区活动中心506(经管、能源、人文、材料)。

二、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办理注意事项

(一)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办理需贷款申请人本人到场签合同、借据等材料,他人不得代签或代办;

(二)2021-2022学年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金额应与学工系统报审金额一致,如因额度调整需修改金额请于办理现场与银行工作人员当面确认修改;

(三)校园地助学贷款学生需准备以下材料

1.已满18岁学生准备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要正反两面),未满18岁另需一份父母同意贷款委托书及父(或母)的身份证或户口复印件:

2.学生证(或学生卡)原件及复印件;

3.《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原件(2021年因额度调整,所有办理学生均需重新填写合同,故所有办理学生均需准备一份);

4.个人手写家庭情况说明一份,主要介绍家庭经济困难情况及贷款原因即可;

5.※到中行网点办理借记卡(至少存入10元钱,同时开通手机银行、网上银行-开网上银行时配有一个动态口令牌),同时向银行询问个人中行还款主账号(借记卡在哈市开户的还款主账号为1716开头的12位数字)。

6.学生携带黑色碳素笔;

7.根据校内疫情防控要求,请参加此次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现场办理的同学在办理全程佩戴口罩,并根据现场导引保持安全距离就坐。

各学院(部)此次办理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名单将单独发至各学院(部)学工秘书,请各学院(部)认真核对学生信息,并根据名单通知学生按时参加。如有今年新增需要办理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且前期未完成系统申报的学生请学院(部)为其开具情况说明并由学院(部)签章确认,并通知学生按本学院(部)办理时间段至现场办理。

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20211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