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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0年贷款毕业生还款确认及国家助学贷款续贷工作的通知
发布人:邱冬青  发布时间:2020-05-18   浏览次数:10

各学院(部):

根据教育部全国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关于做好国家助学贷款贷后管理工作的通知》要求,为进一步健全我校国家助学贷款管理制度,加强贷后管理,确保国家助学贷款工作可持续开展,现就我校2020届贷款毕业生还款确认工作及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助学贷款续贷工作安排如下:

一、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还款确认

1.贷款毕业生通过学工系统(http://xg.hit.edu.cn/)进行还款确认工作。毕业贷款学生认真核实本人自然信息(姓名、学院、学号、身份证号),身份证号码如有误,可进行更改。核对贷款总额和每笔贷款金额(其中研究生贷款分为本科期间贷款金额和硕士期间贷款金额),如有异议,可致电或到学生工作处查询修改。只有绿色通道贷款而没有中行贷款的学生也需要参加此次确认;

2.贷款金额经核实无异议后,学生需将扣款账号、家庭住址、家庭电话、本人手机填写完整;降级试读及休学学生统一按照今年毕业生要求做还款确认;退学学生请学院与其联系,确认要求同上;

3.时间安排:①518日—524日,学生完成在线确认(系统将于52424时关闭);②524日—526日,学工处完成在线审核。

4.中行APP线上确认环节:针对2020年特殊情况,为确保校园地助国家学贷款确认手续顺利进行,经与中国银行哈尔滨开发区支行协商,将以往线下现场确认转换为远程APP确认,为方便同学与经办银行、学校的沟通,现中行已建立了QQ群,群号是1047933218,请办理校园地助学贷款确认的毕业同学主动加入此QQ群,加群时请备注哈工大毕业学生及个人姓名等身份信息。

具体确认流程可参考《2020届毕业生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还款指南》(附件一)。根据流程指导毕业生可在“中国银行手机银行”APP线上签署《还款协议》、《再贴息申请》(继续读研究生、博士生的需提供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录取通知书的原件及复印件申请继续贴息;原件在手机银行申请时需拍照上传电子影像)等确认手续。毕业生务必在手机银行上确认自己的还款账号是否有变更。如有变更可自己在手机银行申请修正,但需将还款账号告知银行。

学生线上申请办理还款确认流程,经银行系统审批后可系统生成协议,学生可通过APP查看协议内容,在学生返校后在校填写《还款协议》,办理毕业贷款还款确认手续,签字、按手印做最终确认。同时学生需填写《助学贷款学生联系方式确认函》(附件二)、《2020年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还款确认书》(附件三)。《助学贷款学生联系方式确认函》《2020年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还款确认书》纸质版在填写《还款协议》时一并上交。

返校后是否举行统一现场确认流程视后续情况另行通知。如不组织统一现场确认,《还款协议》《助学贷款学生联系方式确认函》《2020年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还款确认书》由学院根据确认名单收齐后统一交至学生工作处,并统一转交中国银行哈尔滨开发区支行。学生签字需由学生本人完成,不得由他人代签。

学工处联系电话:045186214759          联系人:邱冬青

中国银行联系电话:045182332018     联系人:赵

  

二、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国家助学贷款还款确认及续贷

(一)续贷工作

1.学生填写续贷声明

各学院根据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贷款学生名单组织有续贷意向的在校生,登录学生在线服务系统(www.csls.cdb.com.cn)中填写续贷声明,总结、陈述其上一学年的思想和学习进步情况。

系统操作方法:学生登录国家开发银行学生在线服务系统,在“贷款申请”功能中提出续贷申请并填写续贷声明,总结、陈述一年来的思想和学习进步情况,学生填写完成并提交。

2.完成审核工作

学工处登录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系统查看续贷声明内容,填写审核意见。对内容不实或不符合要求的续贷声明,退回学生重新填写后再次审核。

3.回执校验工作

学生完成续贷申请后可继续申请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国家助学贷款,并办理相关手续,下载并打印回执,并持回执在返校后到学生资助管理中心(一校区师生服务中心20号窗口)办理网上校验审核工作。

(二)贷款确认工作

  1.学生填写毕业生确认表

各学院根据生源地贷款毕业生汇总名单,通知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毕业生登录国家开发银行学生在线服务网站(www.csls.cdb.com.cn),进入“学生在线服务系统(生源地)”页面,登陆学生在线服务系统,核实完善本人相关信息。如无错误,点“确认申请”即可完成申请;如信息有错误或需更新信息,可到“个人信息变更”中先修改,然后回到该页面完成申请。要求内容详实、准确、全面,并打印、签字。毕业生可在返校后统一将《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助学贷款毕业确认表》上交学院,并由学院统一上交学生工作处。

2.学院审核

各学院要根据毕业生列表以及《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助学贷款毕业确认表》,核实学生各项信息,保证学生信息准确、详细。

3.复核学生申请完成确认

学工处对学生贷款确认申请进行复核,复核成功后,准予学生毕业。

(三)时间要求

请各院(部)及时下发通知并督促学生登录相关网站并完成贷款确认及续贷申请工作,在毕业生返校后将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助学贷款毕业确认表》打印版报送校学生资助管理中心“一校区师生服务中心20号窗口”。

请各院认真做好2020届毕业生还款确认工作,如有特殊问题请及时与学工处或贷款经办行联系。

  

哈尔滨工业大学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2020518

附件一:2020届国家助学贷款还款指引 (中行开发行).pdf

附件二:国家助学贷款确认书联系方式函.doc

附件三:2020年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还款确认书.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