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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2017年度台湾、港澳及华侨本科生奖学金评审工作的通知
发布人:邱冬青  发布时间:2017-11-29   浏览次数:53
各学院(部):
根据教育部《关于2017年度台湾、港澳及华侨学生奖学金评审工作的通知》要求,现将本年度我校台湾、港澳及华侨本科生奖学金评审工作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1.台湾、港澳及华侨学生奖学金面向在内地(祖国大陆)普通高等学校和科研院所全日制就读的台湾、港澳及华侨本科生。根据文件通知要求,我校此次可分别推荐台湾本科生一等奖学金候选人2名、二等奖学金候选人2名、三等奖学金候选人4名;港澳及华侨本科生一等奖学金候选人1名、二等奖候选人2名、三等奖学金候选人3名。
2.台湾、港澳及华侨本科生奖学金类别、等级及奖励标准为:
一等奖学金每生每学年6000元;二等奖学金每生每学年5000元;三等奖学金每生每学年4000元。
3.请各院部按照要求受理台湾、港澳及华侨学生的申请材料,参照《哈尔滨工业大学台湾学生奖学金管理暂行办法》、《哈尔滨工业大学港澳及华侨学生奖学金管理暂行办法》的申请条件组织评审,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确定合格学生名单并报送学工处。
4.请各单位于12月4日11:30前将附件3-6纸质版报送学生资助管理中心(活动中心523室);同时将附件3-6电子版发送至wanglin1399@foxmail.com,逾期不予受理。
5.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对上报名单进行评审并公示,港澳台办公室将结果报送上级主管部门。
6.教育部港澳台办组织复核、审定后发放奖学金。
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港澳台办公室
2017年11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