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助政策
当前位置:首页  资助政策  学校政策
关于遴选“曾宪梓教育基金会第六期优秀大学生奖励计划”候选人的通知
发布人:邱冬青  发布时间:2016-09-14   浏览次数:668

各相关学院:

2000年起,曾宪梓教育基金会在内地部分高校实施了五期“优秀大学生奖励计划”(以下简称奖励计划)。鉴于奖励计划的丰硕成果,曾宪梓教育基金会决定自今年开始实施“第六期优秀大学生奖励计划”,根据教港澳台办[2016]349号文件通知要求,为做好第五期奖励计划总结及第六期奖励计划实施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第五期奖励计划总结工作

曾宪梓教育基金会第五期奖励计划获奖学生已于20167月毕业,为做好总结工作,请各学院对第五期获奖学生升学、入党、就业等情况进行统计,并填妥《第五期奖励计划获奖学生升学、获奖情况统计表》(附件1)报学工处。

二、第六期奖励计划实施工作

(一)推荐候选人

1.时间:2016913-2016926日。

2.候选人要求:

12015年入学的本科生;

2)热爱社会主义祖国,立志振兴中华,毕业后愿为祖国建设服务;

3)努力学习,品学兼优,遵纪守法,生活简朴;

4)家境贫寒,家庭人均月收入不高于学校所在城市的基本生活保障标准,在本年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数据库中。

(二)奖励形式

入选该项资助奖励计划的学生将获得奖学金,每人每月资助500元人民币,在校期间全年按10个月发放。每夏季学期末对获得奖学金的学生进行年度综合评审,并将结果向曾宪梓基金会报告。如评审合格,可连续3年享受该项奖学金,直至学生毕业;如评审不合格,将取消其资格。

三)推荐程序

各学院严格按照“第六期奖励计划管理办法”(附件2)的要求,本着公平、公正、公开、择优的原则,按照名额从2015级本科学生中选拔合适人选,通过学工系统(http://xg.hit.edu.cn/)进行申报审核,分配名额见学工系统。被推荐学生经学校初审合格,提交申报材料,由学校行文正式向曾宪梓教育基金会北京办事处推荐。

三、需报送材料

1.由推荐学生本人亲笔书写的《致曾宪梓教育基金会的申请信》;

2.《曾宪梓教育基金会第六期“优秀大学生奖励计划”申请表》(附件3);

3.学校教务部门出具的被推荐学生第一学年成绩单(盖学校教务部门公章);

4.推荐学生家庭收入情况证明材料(盖学生所在学院公章)。

5.推荐学生名单汇总表(附件4);

6.《曾宪梓教育基金会第五期奖励计划获奖学生升学、获奖情况统计表》(附件1)。

四、时间安排

1.913-926日,学生在学工系统申请,学院审核(学工系统将于92624时关闭申请);

2.927-928日,学工处在学工系统完成审核;

3.929-930日,各单位按照要求提交材料;

4.930-107日,全校范围内公示;

5.108日,学校评审领导小组审核并上报曾宪梓教育基金会北京办事处。

  

附件:

1.曾宪梓教育基金会第五期奖励计划获奖学生升学、获奖情况统计表

2.哈尔滨工业大学第六期优秀大学生奖励计划管理办法

3.第六期优秀大学生奖励计划申请表

4.第六期优秀大学生奖励计划名单汇总表

  

  

  

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20169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