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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2016年度台湾、港澳及华侨学生奖学金评审工作的通知
发布人:邱冬青  发布时间:2016-12-09   浏览次数:597

各院部:

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组织做好2016年度台湾、港澳及华侨学生奖学金评审工作的通知》要求,现将本年度我校台湾、港澳及华侨本科生奖学金评审工作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1.台湾、港澳及华侨学生奖学金面向在内地(祖国大陆)普通高等学校和科研院所全日制就读的港澳台本科生、硕士和博士研究生及华侨本科生。根据文件通知要求,我校此次可分别推荐台湾本科生一等奖学金候选人1名、二等奖学金候选人2名、三等奖学金候选人3名;港澳及华侨本科生一等奖学金候选人1名、二等奖候选人1名、三等奖学金候选人2名。

2.台湾、港澳及华侨本科生奖学金类别、等级及奖励标准为:

本科生奖学金,分三个等级,其中:一等奖学金每生每学年5000元;二等奖学金每生每学年4000元;三等奖学金每生每学年3000元。

3.请各院部按照要求受理台湾、港澳及华侨学生的申请材料,参照《哈尔滨工业大学台湾学生奖学金管理暂行办法》、《哈尔滨工业大学港澳及华侨学生奖学金管理暂行办法》的申请条件组织评审,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确定合格学生名单并报送学工处。

4.请各院部于121611:30点前将“台湾、港澳及华侨学生奖学金申请表”、“台湾学生奖学金推荐名单表”、“港澳及华侨学生奖学金推荐名单表”报送学工处。同时将台湾学生奖学金推荐名单表港澳及华侨学生奖学金推荐名单表Excel版电子文档发至changkuanhit@163.com,逾期不予受理。

5.学工处对上报名单进行评审并公示,结果报送上级主管部门。

6.教育部港澳台办组织复核、审定后发放奖学金。

附件1:哈尔滨工业大学港澳及华侨学生奖学金管理暂行办法(试行)

附件2:哈尔滨工业大学台湾学生奖学金管理暂行办法(试行)

附件3:台湾港澳及华侨学生奖学金申请表

附件4:台湾学生奖学金推荐名单表

附件5:港澳及华侨学生奖学金推荐名单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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