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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6年发放牛羊肉补贴有关事宜的通知
发布人:邱冬青  发布时间:2016-07-15   浏览次数:427

各院(部):

根据哈尔滨市民族宗教事务局《关于做好发放牛羊肉补贴有关事宜的通知》内容,对我校具有清真饮食习惯的回族、维吾尔族、撒拉族、保安族、塔吉克族、乌兹别克族、东乡族、塔塔尔族、柯尔克孜族、哈萨克族等10个少数民族学生发放牛羊肉价格补贴,补贴标准为每人100元。为做好此项工作,现将我校各学院(部)在具有清真饮食习俗少数民族学生名单下发至各院系。望各院系在接到通知后尽快对本学院相关学生进行统计,并组织学生的统计申报工作,申报材料及流程如下:

1、请各院(部)根据本院具有清真饮食习惯的少数民族学生情况核实名单,并将本院学生从大名单中挑出,如有遗漏务必补充。学生申报分为户口在校及户口不在校两种,两种学生各学院请分开申报,且申报流程材料不同。

2、户口在籍学生需填写《哈尔滨市具有清真饮食习俗少数民族居民牛羊肉价格补贴申请表》三份,准备身份证复印件三份,并在《清真补贴发放名册》(两份)上签字,并补齐个人信息部分,各院《清真补贴发放名册》需学院签字盖章确认。其中各院(部)户口在籍学生如已毕业,请通知学生此项补助事宜,如学生无法上交相应材料则视为放弃此项补助,本次补助不予补发;如学生如期上交上述材料请各学院对此类学生进行单独申请并报送学生身份证号、银行卡号及此卡对应开户行全称(以便日后款项到后汇款所需)。

3、户籍不在校学生只需填写《清真补贴发放名册》(两份),并由学院签字盖章确认即可,已毕业户籍不在校学生不在此次补助之列。

4、如学院发现遗漏学生请在户籍不在校学生名单中补充并标注清楚。

5、学院组织学生填写、准备相应材料,汇总后于2016725日前将材料报送学生工作处,电子版发送qiudq@hit.edu.cn

学生工作处

2016715

附件1户籍不在校学生名单.xls

附件2附件2牛羊肉补贴个人申请表.doc

附件3附件3牛羊肉补贴名册.xls